关于对一位考生家长通过信件反映问题的答复
考生家长来信
尊敬的丽江市劳动人事局的负责人:
恕我冒昧的给你们写信,在百忙当中打扰你们,我是一个应考公务员及村官考生的家长,我们生活在农村里的学生与家长没有较好的能力和“实力”起竞聘“面试”和审批,我希望能不能以分数为准则的去公平、公正、公开的招录,不要择优选录的去“面试”,农村孩子的知识也是用血汗钱供出来的,都大学毕业了,也是优秀之间的淘汰,希望不能这样下去了,不然干脆政府叫家族政府了!
恕我对社会的不了解而不写真实姓名与地址。
谢谢!
2008年9月6日
(该信件于2008年9月25日收到)
关于对考生家长通过信件反映问题的答复
考生家长:
您好,针对您在信中提到的问题,在此我们向您介绍一下今年我市公务员面试及村官选聘工作的有关政策。
一、关于公务员面试工作有关情况
1、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事厅《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丽江市2008年公务员考试录用公告》的规定,从今年起,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的综合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按一定比例加权合成,面试的满分为100分,考生综合成绩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报考普通公务员岗位人员的综合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成绩+申论成绩+笔试加分)/3〕×50% +(面试成绩×50%)
(2)报考公安人民警察岗位人员的综合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成绩+申论成绩+公安基础知识成绩+笔试加分)/4〕×50% +(面试成绩×50%)
2、公务员面试组织实施有纪检监察部门、公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全过程监督,还邀请考生家长代表参加旁听,充分体现面试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情况
根据《云南省2008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公告》的规定,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不组织面试,选聘人员按1:2的比例直接进入考察,等额进行体检、公示,具体为:
1、笔试成绩确定后,由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每个县区职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并公布考察人员名单。
2、由各县区组织人事部门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为:毕业生的理想信念、政治素养、道德品质和学习实践能力等综合素质。
具体方法:根据考生的实际情况,采取与本人面谈、查阅档案、查看学校评定、调查了解、函调等形式对所有考察对象进行考察。根据考察情况,提出拟聘人选,如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优先考虑选聘公告中明确的中共党员、优秀团干部或优秀学生干部、自愿回原籍的高校毕业生、已参加教育、财政、人事、共青团等部门组织到农村基层服务且服务期满和各县区此前已经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
希望以上的答复能让你满意,并祝您的孩子通过认真地准备,取得一个圆满的收获。
丽江市人事局
2008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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