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曲靖市人事局《关于做好曲靖市2008年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大中专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曲市人[2008]22号)和陆良县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陆政发[2008]52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县2008年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研究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 招聘岗位、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三岔河镇畜牧兽医站1人。
(二)招聘对象:取得国家认可学历、未就业的研究生(已到非公有制企业就业的,按陆良县人民政府陆政发[2008]52号文件规定,可享受当年大中专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
(三)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无违法违纪行为;
2、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3年10月13日
以后出生);
3、属我县生源或具有陆良县户口(因婚姻或其他原因户口迁入我县须满一年以上:2007年10月13日以前户口迁入,以公安部门颁发的户口册为准);县外生源须具有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
4、招聘专业为动物遗传育种和繁殖;
二、报名时间、报名地点、报名办法及信息的发布。
(一) 报名时间:2008年10月13日。
(二) 报名地点:陆良县人事局人才服务中心。
(三) 报名办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其他任何方式的报名。统一招收的全日制研究生毕业生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居民户口簿》)、《毕业证》、《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或《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报名;其余研究生带《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和学籍档案报名。
(四)信息发布:有关招聘信息将在陆良县政府信息网站和陆良县人事局宣传栏发布。
三、录(聘)用程序及办法
(一)对要求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招聘岗位,免笔试进行招聘,如有两人及两人以上竞争一个岗位,需面试择优选拔。
(二)被选拔的考生经县人事局报考资格复查和考核(采取查阅档案和走访学校结合)合格后,确定为初选人员须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7天,法定节假日顺延)。
(三)初选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曲靖市人事局转发关于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文件的通知》执行)。经体检合格后(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此岗位,不再往下录取),确定为拟录(聘)用人员。
(四)将拟录(聘)用人员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7天,法定节假日顺延)。
(五)经考核和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的拟录(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按曲市人[2006]57号文件规定,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登记表》和《2008年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名册》,经县人事局审核后报曲靖市人事局审批并办理就业手续。
四、工作纪律和社会监督
(一)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凡县人事局以公告、电函、通知等形式通知考生参加考核、体检及其它有关事宜,对不按时按要求办理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对符合就业政策、招聘原则、程序和条件的毕业生,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受。否则,三年内不得进人。
(三)整个招聘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下进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予以相应的行政处分;对违反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生,取消录(聘)用资格;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各岗位需求计划、被录(聘)用的毕业生名单和就业单位将向社会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的监督。
陆良县人事局
二00八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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